根据相关法律,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债务人如对过高的利率提出异议,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利息额。
“借”了3万元
要付2万利息
林女士咨询:2008年中,我为了解决工作调动问题,向相关领导江某送了3万元礼金。江某表示不愿收现金,但可以收“借条”。最后,我按江某的要求写了一张3万元的借条给对方,并在借条上约定“如超过2年不还款,则必须多支付2万元”。借条中没有说明这2万元是利息还是违约金。2009年,对方给我出具了一张“收条”。收条上写已收到我归还了3万元,但收条的落款日期却是2010 年底,这个细节当时我没注意到。今年初,江某以这张收条为依据,称我是在借款超过2年后还款,要求我支付额外的2万元,我该不该支付这2万元?
唐礼武律师解答:如果林女士可以证明3万元借条是虚假的、失实的,则不用支付任何费用。或者证明收条是2009年开具的,也可以驳回江某的请求。若无法证明,则可以请求法院认定2万元的利息(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因为根据相关法律,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债务人如对过高的利率提出异议,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利息额。根据借条,3万元的利息应从借款第三年即2010年中开始计算,一年多时间产生2万元利息,已明显过高。林女士的借条中没有约定2万元是利息还是违约金,如果作为违约金,根据相关判例,超过标的额30%的违约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法院降低。
欠债人有铺面租金收入
如何才拿到对方这笔钱
杨女士咨询:2007年,我借14万元给余某经营一处矿山。借款到期后,对方迟迟不还款。我将他告上法庭,余某败诉,但仍不愿支付欠款。我发现,余某有 10多间铺面,每月有上万元租金收入,便申请法院通过执行铺面租金来偿还欠款。但这10多间铺面的租户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将每月租金交给余某。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拿到铺面租金。
唐礼武律师解答:余某的铺面租户,在收到法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租金交给法院,最终交到杨女士手中。如铺面租户不配合执行,继续将租金交给余某,导致租金无法追回的损失,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