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28-0148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028-0148

首页>新闻中心 > 法律解读 >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有哪些规定?>新闻详情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29 11:30:14

婚姻是一个人一生很重要的事情,两个人相爱走到一起组成家庭,形成婚姻关系。有离婚就会有结婚,离婚后就会涉及到共同的财产分配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有效婚姻,也会有无效婚姻。那么,无效婚姻也会涉及到财产分配吗?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今天融创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

 

一、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

1、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有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5、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6、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7、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二、无效婚姻的界定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

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的。无效婚姻的情况: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法定婚龄的。

三、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抚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以上就是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的知识。在处理财产分配问题上,只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才能使大家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达到合理分配,也会避免很多问题,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融创小编为你提供专业的律师团队,欢迎你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