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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离婚彩礼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29 11:42:02

民法典关于离婚彩礼的规定是男女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则男女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或者男女双方有进行婚姻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男方给付了彩礼后生活困难。

 

民法典关于离婚彩礼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彩礼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离婚彩礼的规定是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发生彩礼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彩礼纠纷的处理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三、离婚诉讼多久生效

离婚诉讼的生效时间是在判决之后十五日未上诉的即时生效。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