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交通违章处理要的资料主要包括当事人身份证、处罚决定书以及车辆行驶证等。昌都市交通违章处理当事人不能在网上办理主要包括驾驶人记分已满12分、交警现场开的罚单等情形。
一、
昌都市交通违章处理要什么资料
要的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未落户的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交强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3.车主身份证(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管理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处罚决定书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 昌都市交通违章处理不适合网上办理的情形1.如果交通违章有扣分的违章记录,此时是不允许网上缴费的。
2.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等情况,也是不允许网上缴费的。
3.驾驶人记分已满12分或处罚该笔违法后满12分的不能在网上自助进行非现场处罚和缴纳罚款。
交通违章属于行政处罚,并不会留下案底。案底通常是指刑事犯罪记录,而交通违章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因此不会留下案底。
交通违章的处理一般会在公安系统中进行记录,但这只是为了方便管理和处罚,并不会对个人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如果对交通违章处理有疑问,可以去当地交警大队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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