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组织化、链条化、智能化特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大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跨境电诈案件的法律适用作出系统性规定。
【四大要点构建跨境电诈打击体系】
1. 总体从严:明确打击重点,形成高压震慑
●重点打击对象:意见明确将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骨干成员,提供庇护的组织,以及实施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行为人列为打击核心。特别强调对“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行为的严惩,切断犯罪团伙的人员供应链。
●严控缓刑适用:对电诈犯罪分子严格限制缓刑适用,加大财产刑力度,剥夺其再犯能力,避免“经济获利”。
2. 破解认定难题:明确犯罪集团与犯罪数额的司法标准
●犯罪集团认定:针对“境外园区”式犯罪组织,只要存在提供场所、武装庇护、抽成分红等控制行为,且组织者明确、骨干固定,即可认定为犯罪集团,解决“集团化犯罪”认定模糊的问题。
●犯罪数额认定创新:在无法查明具体被害人被骗数额时,可依据账户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综合认定。对于犯罪集团,按抽成分红数额折算犯罪金额,确保“查不清个案数额但严惩集团犯罪”。
3. 证据规则升级:以证据为中心,保障程序正义
●严禁非法取证:重申严禁刑讯逼供及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强调证据合法性审查,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
●推定与反证机制:如行为人“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30日以上”,可推定其参与犯罪,但允许行为人提供反证证明其正当活动,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
4. 宽严相济:政策把握精准化
●从严维度: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严格限制取保候审、不起诉及从轻处理,强调财产刑适用,防止“以钱买刑”。
●从宽维度:对主动投案、退赃退赔、协助追捕首要分子的行为人,以及未成年人、被胁迫参与者依法从宽,体现“分化瓦解”政策效果。
【律师办案中的关键把握】
1. 证据收集与辩护策略
●重点突破“集团化证据”:需关注犯罪团伙的管理结构、分红记录、通讯记录等,证明组织控制关系。
●数额认定辩护空间:若指控依据集团抽成分红数额,应核查资金流向是否关联具体犯罪行为,避免“概括性认定”。
2. 程序性辩护机会
●非法证据排除:若存在境外取证合法性争议,可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
●反证机制运用:对“累计30日以上”的推定,可举证证明行为人从事正当商务、务工等活动,推翻犯罪推定。
3. 政策适用争取从宽
●自首与退赃的时机:鼓励当事人尽早自首并退缴赃款,主动配合追赃挽损,争取最大从宽幅度。
●胁从犯与未成年人辩护:对受胁迫参与者,需重点证明其被迫性;未成年人案件应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推动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法治护航,全民共防】
《跨境电诈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跨境电诈的打击进入“精准化、体系化”新阶段。从司法层面,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解决了实务难题;从社会层面,强化了警示效应,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的法治环境。公众应提高警惕,避免参与境外“高薪务工”陷阱,如遇疑似电诈活动,及时报案配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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