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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工资就能规避劳动关系?别被“伪灵活”骗了!
发布时间:2025-10-20 11:14:50
“日结工资”只是薪酬支付方式,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只要存在用工事实、管理从属和业务关联,即构成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全面保护,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基本权利。若约定“日结”,用人单位未当日支付即构成拖欠,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追偿。
 
在当前灵活用工日益普遍的背景下,“日结工资”已成为许多行业(如餐饮、物流、制造、建筑等)常见的薪酬支付方式。不少企业主认为:“日结=临时工=没有劳动关系”,进而试图以此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承担工伤赔偿等法定义务。那么,“日结工资”真的可以规避劳动关系吗?
 
 
【“日结工资”≠规避劳动关系:法律早已明确】
 
许多用人单位误以为,只要将工资按日结算,就可以否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工资结算方式并不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劳动者提供劳动,无论工资是日结、周结还是月结,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此外,《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明确规定了认定劳动关系的三大核心要素:
1. 主体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 人身从属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业务关联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即便工资日结、口头约定、无固定期限,依然构成劳动关系。
 
 
【典型案例警示:日结工也能认定为工伤,企业照赔不误!】
 
【案例回顾】
安徽某电缆公司因订单需要,长期招用附近农民工从事生产作业,实行“日结工资、来去自由”的模式,且明确不购买工伤保险。李某在工作中从成缆机上摔下受伤,人社局依法认定其为工伤。企业不服提起诉讼,主张双方为“劳务关系”。
【法院判决】
虽然该案一审曾认定为劳务关系,但二审法院(案号:(2020)皖02行终169号)最终指出:李某的工作时间固定(7:30-19:00),接受班组管理,从事公司主营业务环节,其劳动具有持续性和组织性,实质上具备劳动关系的人身从属性与业务依附性,应认定为劳动关系,企业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启示: 即使是“日结”,只要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内容属于企业业务一部分,就难以逃脱劳动关系的法律定性。
 
 
【企业规避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如果企业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强行以“日结劳务”为由规避责任,将面临以下重大法律风险:
1.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补缴社会保险的风险:一旦劳动关系被确认,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3.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风险: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所有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4.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被认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赔偿金。

 
【劳动者须知:社保不是“扣钱”,而是“保障未来”】
 
有些劳动者也误以为“日结更划算,不交社保到手多”,但现实往往是:
● 住院治疗自费数万元;
● 年老后无养老金可领;
● 工伤无赔偿、失业无补助。
正如广州一名外卖员小张所说:“以前觉得社保每月扣几百心疼,现在看到同事住院花了两万多,才明白社保是救命钱。”
 
 
【拥抱规范,才是长久之道】
 
与其绞尽脑汁“钻空子”,不如主动合规,构建可持续的用工体系:
1. 依法签订书面协议
即使是日结用工,也应签署《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2. 依法参保,应缴尽缴
根据用工性质区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依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3.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考勤、安全培训、岗位职责等制度,避免“管理模糊”导致法律定性争议。
4. 善用政策工具
政府对中小微企业有社保缓缴、补贴等支持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帮助。
 
 
【我们该站在哪一边?】
 
“日结工资”本身并无对错,错的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法律盲区,将劳动关系伪装成“劳务合作”以逃避责任的行为。
作为企业,应当明白:合规不是负担,而是竞争力;
作为劳动者,应当坚信:权益不是施舍,而是底线;
作为社会,我们更应推动:监管更有力,教育更普及,让每一份劳动都被尊重。
 
若您是企业主,请尽快梳理用工模式,避免“伪日结”带来的法律风险;
若您是劳动者,遇到“日结但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的情况,请保留工作记录、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守护劳动者权益,也是守护社会公平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