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路上,法律是求职者的“保护盾”。每一位求职者都应增强法律意识,提前学习《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与求职相关的法律法规,遇到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拒绝姑息违法行为。
【收费类陷阱:任何入职前收费均违法】
典型场景:企业以“培训费”“保证金”“押金”“充值返利”等名义要求求职者缴费,或诱导参与虚假投资任务骗取钱财。
法律支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条款为求职者提供了直接的维权依据,任何入职前收费行为均属违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若企业以收费为名实施诈骗,骗取求职者财物,数额较大的(通常3000元至1万元以上即达立案标准),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维权指引:求职者应坚决拒绝缴费要求,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退赔损失。
【虚假岗位陷阱:拒绝沦为犯罪“工具”】
典型场景:企业以“高薪网络推广”“资金代收代付”等名义招聘,实际要求求职者参与虚假期货交易、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或虚构岗位职责诱导求职者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支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诈骗公私财物的刑事责任,若企业虚构岗位诱骗求职者参与诈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如超50万元),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利用网络发布诈骗信息。企业利用网络虚假招聘实施犯罪,违反该条款需承担法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求职者明知企业从事网络犯罪,仍出租、出售银行卡、社交账号等提供帮助,可能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维权指引:求职者需警惕“高薪无门槛”“操作简单赚快钱”的岗位,核实企业实际业务与岗位职责。若已陷入陷阱,应立即停止工作,保存岗位描述、工作指令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以证明自身非故意参与犯罪。
【试用期陷阱:严守法定边界防侵权】
典型场景:企业超期约定试用期(如一年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二次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低于转正工资80%或当地最低工资),试用期届满后恶意延长试用期并克扣工资。
法律支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精准界定试用期时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的,用人单位需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维权指引: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核对试用期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遭遇超期试用、工资克扣等问题,先与企业沟通并留存沟通记录,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依据《劳动合同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差额及赔偿金。
【缔约过失陷阱:追究企业失信责任】
典型场景:企业向求职者发出入职通知书(明确记载入职时间、薪资、岗位等),求职者基于信赖拒绝其他录用机会,但企业后续以“组织架构调整”“办公地址搬迁”等理由单方面取消录用。
法律支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若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虚假承诺等)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入职通知书属于要约,企业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属于违背诚信原则,需赔偿求职者的合理信赖损失(如放弃其他工作的机会成本、搬迁费用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进一步明确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维权指引:收到入职通知书后,及时保存书面通知、邮件等证据。若企业单方面取消录用,先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缔约过失责任诉讼,主张合理信赖损失赔偿,需提供其他录用通知、沟通记录、费用凭证等证据。
【中介诈骗陷阱:规范服务行为保权益】
典型场景:中介公司虚构“落户指标”“内推机会”“快速入职”等服务内容,收取高额服务费后“跑路”,未履行任何服务义务。
法律支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要求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介公司收取服务费后未提供约定服务,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若中介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服务内容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维权指引:选择中介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资质与信用记录。签订服务协议时,明确服务内容、期限、费用及违约责任。若中介未履行义务,先向其主张退款,若中介“跑路”,保存服务协议、缴费凭证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费用及赔偿损失。
【证据留存与多途径维权】
无论遭遇何种陷阱,证据留存是维权成功的关键。求职者需妥善保存以下材料:
● 招聘信息(网站截图、广告、邮件等)
● 入职通知书、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书面文件
● 工资条、银行流水、转账凭证
● 与企业/中介的沟通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邮件等)
● 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维权途径:
1. 协商沟通:先与企业/中介沟通,明确诉求,留存沟通记录。
2.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电话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3. 仲裁诉讼:涉及劳动争议(如工资、试用期、劳动合同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及中介违约、缔约过失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4. 法律援助: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由专业律师提供维权帮助。
求职路上,法律是求职者的“保护盾”。每一位求职者都应增强法律意识,提前学习《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与求职相关的法律法规,遇到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拒绝姑息违法行为。只有依法维权、理性应对,才能守护自身合法权益,顺利开启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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