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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or不领证?这不仅是爱情,更是权益!
发布时间:2025-11-27 16:50:49
婚姻登记证不只是一纸浪漫承诺,更是法律关系的转换器。它用制度的束缚换来权益的保障,尤其保护关系中可能处于弱势的一方。
 
在当代社会,关于“结婚是否必要”的讨论从未停止。有人认为爱情无需一纸证书来证明,有人则坚信“领证”是责任与承诺的象征。然而,从法律角度看,“领证”与“不领证”绝非仅是情感选择,而是关乎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子女保障与风险防控的重大法律分野。


 
【领证”: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正式确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关键点:
● 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合法成立的唯一法定形式,仪式、同居、生育子女均不能替代登记的法律效力。
● 领证后,双方即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面保护,享有法定权利,也承担法定义务。
✅ 提示:部分地区存在“事实婚姻”的误解。实际上,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已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未登记即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法律权益:从财产到生命的决定权】
 
1. 财产归属:法定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领证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
● 工资收入、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 知识产权收益;
● 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而不领证的情况下,谁名下的财产归谁所有,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也仅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手时容易产生确权纠纷。
2.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是个人责任?
婚姻关系中,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即使离婚,原夫妻共同债务仍需共同偿还。
而不领证的情侣,原则上债务各自承担。只有当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3. 医疗决策权:谁有权为你签字?
当一方重病需要手术时,医院通常会要求配偶签署手术同意书。如无配偶,则可能由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亲属按顺序决定。
没有领证的情况下,情侣关系不被认可为亲属关系,无权为对方做出医疗决策,哪怕你们已经共同生活了几十年。
4. 继承权: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相互继承遗产。
而不领证的伴侣,除非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继承,否则无法自动继承对方遗产。在法定继承顺序中,同居伴侣不享有任何继承权。
 
 
【子女权益:婚生与非婚生的法律差异】
 
1. 子女身份认定
婚内生育的子女,直接推定男方为孩子的父亲,落户简便。
非婚生子女则常常需要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父子关系,才能办理落户手续。尽管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但实际操作中仍可能面临更多程序性障碍。
2. 抚养权与抚养费
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或分手时,子女抚养权都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 原则判决。
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直接认可亲子关系的情况下,母亲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亲子关系,然后才能追索抚养费,程序更为复杂。
 
🛡️ 法律保障:无论是否领证,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义务。但领证能极大降低子女权益实现的成本与不确定性。

 
【制度保障与个人选择的平衡】
 
1. 关系解除的难易程度
领证夫妻解除关系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程序,有一定的时间成本和程序要求。
不领证的情侣关系解除相对自由,但这也意味着关系稳定性较低,一方可能毫无征兆地离开,而法律不提供任何保障。
 
2. 弱势方保护
婚姻法对经济弱势方设有保护条款,比如: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经济补偿: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请求补偿;
离婚损害赔偿:因重婚、家暴、虐待遗弃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这些保护措施在同居关系中几乎不存在,全职照顾家庭的一方在关系解除后可能面临生计困难且无法获得补偿的风险。
 
🧭 建议:若选择不领证,建议签署《同居财产协议》《子女抚养安排备忘录》等文书,提前规避风险。
 
 
【无论是否领证,都应做好以下准备】
 
1. 若决定领证:
○ 可考虑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婚内财产协议;
○ 明确家庭财务管理制度,保留重要凭证;
○ 关注配偶信用状况,避免被“连带负债”。
2. 若暂不领证:
○ 务必签署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出资比例、房屋产权等;
○ 为子女办理亲子鉴定并及时落户;
○ 考虑设立遗嘱或意定监护,保障伴侣权益;
○ 保留共同生活、共同出资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合同签名等)。
 
○ 婚姻不是“保险箱”,沟通、信任与责任才是长久之基;
○ 法律是底线,人性需预判,安全感来自法律手段与情感共识的双重构建。
 
 
【领证不是万能,但无证风险更高】
 
我们理解现代人对自由、独立与个性的追求,也尊重多元生活方式的选择。但必须强调:
婚姻登记是一项低成本、高回报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它不是对爱情的束缚,而是对现实风险的理性应对。正如一把伞,晴天看似多余,雨天却能遮风挡雨。
领证的本质,是以制度之名,为情感加上一层法律兜底。
 
 
【选择自由,但勿忽视法律的力量】
 
“领证”不是爱情的终点,也不是自由的终结。它是两个独立个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选择用法律形式确认彼此承诺的一种理性行为。
你可以选择不领证,但请不要低估“一张纸”背后的制度保障;
你也可以选择领证,但请记住:婚姻的幸福,既需要爱情,也需要智慧。
如您有关于婚姻财产、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咨询需求,欢迎联系融创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私密、温暖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