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不是法外之地。每一句不负责任的言论,都可能对他人造成真实伤害;每一次违法的“按键”,都可能让自己付出沉重代价。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键盘轻敲,言论如潮。有人理性发声,也有人化身“键盘侠”,在匿名的掩护下,无中生有、移花接木、添油加醋,肆意发布攻击性、侮辱性言论,甚至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网络暴力、恶意中伤……
但你可知道?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一句“玩笑”“泄愤”或“吃瓜”背后的言论,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带来真实而沉重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赔礼道歉 + 赔偿损失,一个都少不了!】
当“键盘侠”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时,受害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 停止侵害
✅ 消除影响
✅ 恢复名誉
✅ 赔礼道歉
✅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 典型案例参考:
若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某老师性侵学生”等虚假信息,即便标注“听说”“吃瓜”,但未核实即传播,造成当事人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即便事后澄清,也已构成名誉侵权,须公开道歉并赔偿。
📣 温馨提示:“我只是一说,你何必当真?”——这不是免责金牌,而是逃避责任的借口!
【行政责任:拘留+罚款,分分钟安排!】
若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已扰乱公共秩序、传播谣言、恶意攻击他人,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 5-10日拘留 + 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二条: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 10日以下拘留 + 500元以下罚款。
📌 真实案例警示:
疫情期间,银川男子成某某在微博发布“中卫是疫情重灾区”等未经核实信息,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另一男子方某在微信群谎称“武汉同济医院死亡40余人”,因散布谣言被行政拘留5日。
📣 网络发言,一言一行皆留痕,拘留所的大门,从不拒绝“键盘侠”!
【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吓唬你!】
当网络暴力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将直接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
🔹 1. 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246条)
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 “情节严重”包括:
● 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 信息被大量转发,传播范围广;
● 多次持续攻击,形成网络围攻;
●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且被害人取证困难。
📌 特别提示:
该罪属“告诉才处理”,即需被害人主动起诉。但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如煽动群体对立、引发社会恐慌),检察机关可直接提起公诉!
🔹 2.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他人个人信息(如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人肉搜索”+“公开挂人”= 双重违法,刑责叠加!
🔹 3. 寻衅滋事罪
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最高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最高法、最高检明确: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亦可构成此罪。
📣 别以为“我只是骂了两句”——当言论形成网络暴力,你可能已从“喷子”升级为“罪犯”!
【遭遇网络暴力?三步自救法,请收好!】
1️⃣ 固定证据 📸
● 立即对相关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截图、录屏,保留原始载体;
● 推荐使用第三方存证平台(如权利卫士、公证云)进行电子证据保全,增强法律效力。
2️⃣ 平台投诉 + 报警 🚨
● 向平台举报,要求删除内容、封禁账号;
● 若涉及人身威胁、谣言传播或严重侮辱,立即拨打110或前往派出所报案。
3️⃣ 寻求法律帮助 📝
● 向专业律师咨询,评估是否提起民事索赔或刑事自诉;
● 情节严重者,可申请法院责令公安机关协助取证。
我们尊重多元声音,但坚决反对以“自由”之名行网络暴力之实。“键盘侠”不是勇敢,而是懦弱的集体狂欢;真正的正义,从不诞生于谣言与羞辱之中。
✅ 依法治网,人人有责。
✅ 守法上网,从你我做起。
📌 如您或亲友正遭遇网络暴力、名誉侵权、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欢迎联系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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