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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养子女的条件是什么?收养需要准备什么?
发布时间:2023-11-29 11:40:30

  收养养子女的条件分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相关条件,其中前者的要求是必须是16周岁以下,且未婚,与收养人差20岁等,后者是夫妻双方同意,且子女正常健康,数量多等。

  

收养养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一、收养养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收养养子女的条件如下:

  被收养人的要求:

  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

  2.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

  对送养人的要求:

  1.送养人的子女须不止一人。所谓子女不止一人,是指健康子女不止一人。如子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一个是健康的。其他子女为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患者,这些子女的父母亦不得为送养人。

  2.送养人有配偶的,须双方同意。单方送养是无效的。

  二、收养的特征

  收养的特征如下: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收养孩子需要办理哪些材料

  收养孩子需要办理的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