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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行为有哪些表现?哪些算是家庭暴力?
发布时间:2023-11-29 11:40:20

  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有对身体和对精神,以及对性的暴力等,即在家庭里对家庭一方进行殴打,对其限制人身自由,不给予食物,不给予金钱等,或者进行恐吓,或者进行强奸等。

  

家庭暴力行为有哪些表现

 

  一、家庭暴力行为有哪些表现

  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如下:

  1.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2.针对精神的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

  3.针对性的暴力,婚内强奸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二、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有: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三、家暴离婚有损害赔偿吗

  家暴离婚有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