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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男方一直纠缠,可以报警吗
发布时间:2023-11-29 11:40:16

  情侣分手,男方一直纠缠,可以报警,报案是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进行干涉,但若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而对于民事纠纷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提出诉讼请求。

  

情侣分手,男方一直纠缠,可以报警吗

 

  一、情侣分手,男方一直纠缠,可以报警吗

  情侣分手,男方一直纠缠,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反之,不予立案。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同居后分手对方欠的债要求另一半还,另一方有义务吗

  同居后分手对方欠的债要求另一半还,另一方没有义务,普通男女朋友来说,一方所负的债务通常属于其个人债务,另一方则没有必须要偿还对方债务的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方式有: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