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条件下,需要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还是确认之诉,很多人不知道。关于解除合同是确认之诉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 解除合同是确认之诉吗
一部分学者与法官认为“合同解除权人可以直接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构成形成之诉。”另有一部分学者与法官认为“即使当事人在起诉时主张的是‘请求法院解除其与某某之间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对此纠纷作出的判决,也只是确认或否认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效力而已。”

二、合同什么时候解除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什么是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形成之诉系指某些形成权的行使需要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才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内容变更或消灭的诉讼类型。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权系单纯的形成权,通知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