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28-0148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028-0148

首页>律师文集 > 合同纠纷 >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如何使用,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如何使用,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如何使用,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
发布时间:2023-11-28 15:05:29作者:

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一方当事人通过口头的,书面的或者行为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达到另一方当事人即生效。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因不可抗力的,因延迟履行的,因违约的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一、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如何使用

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的方式:

解除权的行使采用通知的方式,口头和书面通知均可。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方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二、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

 

合同法定解除权

 

三、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适用法律规定的一年时限。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双方无约定或者法律没有规定的,时限为1年,这个时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的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