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28-0148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028-0148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3-12-19 10:06:25作者:
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发现还有一些漏掉的或者是不怎样满意的是可以进行附加条款的。附加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那么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请随找法网小编一同了解。

  一、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 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

  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

  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二、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会不会生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附加条款的,并且经双方愿意确定的,附加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附加条款的,并且经双方愿意确定的,附加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违反了上述要求,附加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