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签名字和公章不一致无效,除非能够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说明。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出现法定解除事由等。
一、 合同上签名字和公章不一致有效吗
合同上签名字和公章不一致无效,如果能够确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体信息,该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此事项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如果无法确定签订合同的主体信息,该合同因此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 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吗
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生效的合同是能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解除的: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2.发生约定解除事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三、 签了合同可以更改吗
合同签订后是能进行更改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是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