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备条款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合同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姓名和合同的标的或数量的,合同成立。法律没有规定合同有效期,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一、 没有必备条款合同有效吗?
没有必备条款的合同不一定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没有必备条款但是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姓名和合同的标的或数量的,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 合同有效期多长时间
法律没有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三、 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费怎么收取
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费收取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