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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迟迟不给离婚的方式有哪些?民法典彩礼规定内容?
发布时间:2023-11-29 11:38:20作者:

  彩礼钱迟迟不给离婚的方式有哪些?《民法典》修改彩礼的规定了吗?彩礼作为我国古老的婚嫁传统,延续至今也是有它的价值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彩礼钱迟迟不给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一、彩礼钱迟迟不给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彩礼钱迟迟不给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修改彩礼的规定了吗

  《民法典》没有修改彩礼,也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三、民法典彩礼规定内容

  (一)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