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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11-29 11:39:38作者:

  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有收养人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以及收养关系恶化,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等。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方式是收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有: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方式: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三、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方式如下:

  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

  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过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2.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和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起诉解除。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