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返还彩礼案件可能会获得支持,主要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则男女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彩礼应该给予返还,或者男女双方有进行婚姻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则彩礼应该返还。

一、结婚三年返还彩礼案件会获得支持吗
结婚三年返还彩礼案件可能会获得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并未办理结婚证或者办了之后并未在一起生活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如果办理结婚证并在一起生活的,那彩礼就不支持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民法典彩礼钱离婚后怎么分配
民法典彩礼钱离婚后的分配如下: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归女方父母所有;
2.如果彩礼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配;
4.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彩礼的分配的,依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民法典关于结婚彩礼钱的问题有规定吗
民法典关于结婚彩礼钱的问题没有规定,《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