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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夫妻离婚还有连带责任吗?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1-28 15:40:22作者: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心期间,因共同生活需求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信用卡诈骗夫妻离婚还有连带责任吗?

  一、 信用卡诈骗夫妻离婚还有连带责任吗

  (一)可能有连带责任,刑事案件追究的是犯罪嫌疑人个人刑事责任,但是若有证据证明信用卡诈骗的钱是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开支的,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1、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2、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妻子以个人名义申请房贷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贷款被拒。但是脱离夫妻关系之后,对另一方的不良影响也会相应消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老公在外面欠的债,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老公欠的债,老婆是要还的。

  (二)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

  1、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

  2、经营收益是否共享

  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连带责任

 

  二、 夫妻连带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双方当事人可以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达成协议,但是协议当中如果涉及到第三人的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比如说第三人对于离婚协议知情,那么可以产生约束力。

  三、 夫妻连带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关于信用卡诈骗夫妻离婚还有连带责任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若信用卡诈骗的金额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有该债务具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