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中介合同纠纷,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合同严守原则的维护,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中介服务时需谨慎核实合同条款,避免陷入违规收费陷阱。对于企业而言,规范经营、诚信履约是避免法律风险的关键。

【案件分析】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公司签订《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约定由被告公司为原告向金融机构申请20万元贷款,居间服务费为贷款金额的4%/月。协议明确“贷款成功后,其他费用由被告公司承担,不再单独收取”。然而,原告在成功贷款99000元后,被被告公司要求向指定账户转账45000元,理由为“资金用途”。后原告多次要求退款未果,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费用。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公司违约,判决解除协议并退还部分费用。
(二)焦点问题
1.被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2.费用返还的合理范围如何界定?
【诉讼经过】
在诉讼战场上,四川融创律所始终以“原告利益最大化”为行动准则,用专业与责任书写每一个案件的胜利篇章。作为原告方的坚定守护者,黄洲律师从接受委托的那一刻起,便以“匠心精神”贯穿诉讼全程:深度研判,抽丝剥茧——黄洲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逐条解析合同条款,精准定位争议焦点,不放过任何有利证据;策略先行,量身定制——结合司法实务与对方动态,制定攻防兼备的诉讼策略,预判风险并预设应对方案;高效执行,分秒必争——从证据收集、诉状撰写到举证质证,每个环节都严谨推进,确保诉讼节奏始终掌握主动。
庭审现场,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犀利的逻辑思辨,为客户据理力争;面对复杂局面,团队以“不妥协”的态度,穷尽法律途径捍卫权益。
选择融创,便是选择一份安心托付——我们用专业赢得诉讼,用责任守护信任!
【案件结果】
1.中介公司额外收费的合法性
-协议明确约定"不再单独收取费用",额外转账要求构成违约;
-中介公司无法证明45,000元的合理用途;
-超额收取部分应予返还。
2.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标准
-支持按LPR四倍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利息计算基数应为实际多收金额37,896元;
-起算时间确定为转账次日(2021年11月25日)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公司签订的《贷款居间服务协议》;
二、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37896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适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
【风险提示】
法律是权益的盾牌,亦是规则的刻度。在商业往来中,明确约定与证据意识是维权的基础,专业支持是胜利的保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