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28-0148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028-0148

首页>新闻中心 > 历史案例 > 装修质量不达标,业主拒付尾款反被诉?>新闻详情
装修质量不达标,业主拒付尾款反被诉?
发布时间:2025-08-12 10:15:39
装修新房本是喜事,但若遇到施工质量不达标,业主能否拒付尾款?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23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约定由被告公司对原告房屋进行装修。合同总金额为10,000元,其中首付款8,000元在进场时支付,尾款2,000元待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然而,在验收过程中,原告发现墙面存在不垂直及多处凹凸不平的情况,倾斜度约1厘米,明显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墙面石膏找平”要求。双方协商未果后,原告拒绝支付尾款,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了修复,花费1,200元。随后,原告将被告公司诉至法院。
 
(二)焦点问题
 
1.施工质量争议
2.被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3.尾款支付条件

 
【诉讼经过】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后,立即安排何明德、罗磊两位律师全程代理。面对复杂的施工质量争议与尾款支付纠纷,融创律师团队以高度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意识,为客户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展现了律所“以客户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的办案理念。尽管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被告收取尾款(基于其承担修复费用的替代履行行为),但融创律师的全力争取仍为客户赢得了重要权益:1.成功索赔1200元:法院完全支持原告主张的维修费用,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2.锁定被告责任:通过诉讼明确被告的施工质量瑕疵,为后续行业维权及客户潜在索赔保留依据;3.全程无忧服务:从证据收集、文书撰写到法庭辩论,律师团队始终与客户紧密沟通,提供专业法律建议,确保客户权益最大化。
融创律所始终坚信:专业是律师的立身之本,责任是对客户的庄严承诺。未来,我们将继续以精湛的法律服务,为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案件结果】
 
1.支持原告索赔1200元:确认墙面施工不符合约定,被告应承担修复费用。
2.支持被告公司收取尾款2000元:虽施工存在瑕疵,但原告已通过第三方完成整改,工程质量已达标,尾款支付条件成立。
 
 
【法律适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五百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

查看图片
 
【风险提示】
 
装修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明确约定与规范履行是关键。当纠纷发生时,理性维权、依法解决才能有效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