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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借钱时叫人家好兄弟,如今还钱时玩消失?
发布时间:2025-10-15 10:51:01
在日常经济交往中,亲友之间、熟人社会中的资金往来往往夹杂着“投资”“借款”“合作”等多种性质,一旦关系破裂,极易引发法律纠纷。本案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公众厘清“投资”与“借款”的法律界限提供了生动范例。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温某与被告邓某通过网络平台相识,后发展为微信好友。起初,温某应邓某请求,向其转账5万元,用于“建立工作室”的投资。此后,邓某以“运营开支”为由,陆续向温某借款,温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多次转账。
2022年11月7日,双方对前期资金往来进行结算,邓某向温某出具《欠条》,确认共计应支付151,291元,并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逾期利息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承担条款。
然而,邓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温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返还欠款本息,并承担律师代理费等合理支出。
 
(二)焦点问题
 
1.原始投资关系能否通过结算转化为民间借贷关系?
2.《欠条》的法律效力及其作为债权凭证的证明力。
3.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能否主张?
4.调解协议中的“加速到期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经过】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后,秉持专业、尽责的态度,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界定投资与借款法律关系,围绕《欠条》效力、债权金额及违约责任开展扎实举证与论证。代理律师黄洲在诉讼中积极主张权利,充分运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依法提出包含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费用等在内的一揽子维权请求,并在法院主持下促成调解,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切实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融创律所专业高效、客户至上的服务精神。
 
 
【案件结果】
 
1.被告分期支付共计约16.3万元,涵盖欠款、律师费及各项诉讼成本;
2.分期方案明确,首期支付后自2023年10月起每月支付2,300元;
3.若被告未按期履行,将按LPR四倍计息,并允许原告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适用】
 
依据《民法典》第667条、第577、584条,民事诉讼法》第9、97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证据规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民事诉讼法》第238条。

 
【风险提示】
 
防范资金往来风险的三大建议
1. “先小人,后君子”:熟人之间资金往来更需书面约定,避免“情面至上”导致权责不清。
2. 保留完整证据链: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欠条、协议等均应妥善保存,形成闭环证据。
3. 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一旦发现对方违约苗头,应尽早咨询律师,采取保全、催收等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本案是融创律所在民间借贷与合同纠纷领域专业能力的又一次体现。我们始终致力于通过诉讼、调解、谈判等多元方式,为客户提供高效、务实、有温度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