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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来了!空调外机位被邻居“霸占”?先占≠合法
发布时间:2026-01-12 10:48:41
“远亲不如近邻”,但当邻里之间因房屋使用产生矛盾,尤其是涉及共有空间的合理分配时,一句“你占了我的地盘”可能就演变成一场法律诉讼。
本案的法律争议焦点本质上是业主共有权行使边界与侵权认定标准,以及物业服务职责的合理边界问题。法院判决既保护了后入住业主的合法权益,否定了“先占即合理”的错误认知,也厘清了物业在邻里纠纷中的角色定位,对类似社区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系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小区2号房屋所有权人。其与邻居1号业主张某、李某共用一个空调外机安装区域。该区域属于建筑共有部分,应由两户共同合理使用。被告张某、李某在原告入住前安装了中央空调,占用了该区域133cm的高度空间。原告所购3匹空调外机高67.3cm,按照安装规范需顶部预留30cm以上空间,即至少需97.3cm垂直高度。由于被告占用后剩余空间不足,导致原告无法合规安装空调。原告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并要求协调解决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排除妨害、恢复安装条件。
 
(二)焦点问题
 
1.被告(邻居)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物权的妨害?
2.被告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排除妨害的责任?还是仅以协调、督促为限?
 
 
【诉讼经过】
 
在本案中,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唐旭运、唐伟律师代理后便高度重视,全面梳理证据材料与空调安装技术规范,精准锁定被告不当占用共用空间的侵权事实。诉讼过程中,律师团队积极申请追加实际侵权人为共同被告,依法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并围绕《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进行有力论证,充分履行代理职责。面对被告“先占合理”的抗辩,律师以专业法律分析和扎实证据体系逐一驳斥,最终推动法院采纳我方主张,成功赢得胜诉判决:法院判令被告限期整改,确保原告可合规安装使用空调。这一结果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融创律师在复杂邻里纠纷中专业、尽责、有温度的法律服务本色,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为正义发声,为权利护航”的执业信念。
 
 
【案件结果】
 
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1. 被告张某某、李某某的行为构成物权妨害。
2. 物业公司不承担直接排除妨害责任。
 
判决结果:
○ 被告张某、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空调外机调整至占用垂直高度不超过112cm的状态;
○ 驳回原告对物业公司的诉请;
○ 案件受理费由张某、李某承担。
 
 
【法律解析:何为“排除妨害”?谁该担责?】
 
1. 原告享有合法物权基础,有权主张排除妨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本案中,原告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建筑规划图纸,对案涉共用空调位享有合法、平等的使用权。该区域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依法应由相邻业主合理、公平使用。
尽管被告先入住并先行使用,但 “先占”不等于“独占” ,更不能以牺牲其他业主基本使用权益为代价。
2. 被告行为构成“持续性妨害”,已超合理使用限度
法院认定,构成排除妨害需满足三要件:
● ✅ 权利人享有合法物权;
● ✅ 行为人实施了妨害物权的行为;
● ✅ 妨害行为持续存在且超出合理限度。

本案中:
● 被告明知该区域为共用,却单方面占用133cm高度;
● 原告空调安装规范要求顶部预留>30cm空间,实际所需最小高度为97.3cm;
● 被告占用后,剩余空间仅约91cm,不足以满足安全安装条件,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其物业权利。
因此,法院认定:被告行为已实质剥夺原告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权,构成不当占用,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妨害”。
3. 物业公司的责任边界:协调有责,但非直接排除义务主体
原告同时起诉物业公司,主张其未履行协调职责,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认定:
● 物业公司在接到反映后,已向侵权方发送整改通知并组织协调;
● 其职责限于督促、劝导、报告,不具有强制执行权;
● 排除妨害的直接责任主体是实际侵权人,而非物业公司。
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适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
 
 
【风险提示】
 
○ 业主安装空调等设施前,应提前查看共有区域使用情况,与邻居、物业沟通确认安装位置及规范。
○ 如遇被占情况,应先通过物业协调,保留沟通记录;协调无果时,及时起诉排除妨害,避免权利持续受损。
○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共有部分使用管理制度,及时介入协调,避免纠纷升级,并注意留存履职证据。
 
邻里纠纷虽小,却关乎物权尊严与社区和谐。本案既保护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权,也明确了物业公司的责任边界,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若您在小区共有部分使用、邻里纠纷或物业服务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