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登记结婚,2025年11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彻底分割。离婚后不久,被告即主张对两套房屋、一辆车辆进行分割,并要求原告共同承担其个人名下贷款。
我所接受原告委托后,围绕“父母出资性质”“债务用途”两大核心问题,构建完整证据体系,最终推动法院作出33页详尽判决。
(二)焦点问题
1.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3.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车辆,如何认定?
【诉讼经过】
在代理原告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的过程中,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以极致的专业态度,从浩如烟海的银行流水与聊天记录中抽丝剥茧,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面对对方对两套房产及多笔债务的强势分割诉求,马欣律师数次赶赴法庭,鏖战至午后,凭借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准把握,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并厘清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边界。最终法院出具33页详尽判决:两套房屋全部归原告所有,仅支付20%-25%的补偿,且对方个人债务自行承担。我们以扎实的证据与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守住了最大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 原告获得: 两套房产 + 车辆 + 现金。
● 被告义务: 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 1,522.81元。
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纠纷。通过律师的精细举证(特别是资金流水的梳理),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并仅需支付较低比例的补偿款,同时成功阻却了对方将个人债务转嫁给男方的企图,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适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 避坑指南:如何保护父母的“血汗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给正在看文章的你几点实操建议:
“书面约定”大于“口头承诺”
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无论是赠与还是借款,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还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司法实践中通常推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保留完整的“资金流水”
像本案中,原告父母的出资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结合微信聊天确认)等方式,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千万不要用大额现金直接交易而不留痕迹,否则在法庭上很难自证清白。
警惕“共同还贷”带来的风险
如果是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对方虽然分不到房子的全部份额,但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本案中,法院也确实核算了这一部分的补偿款。
【关于债务:签字需谨慎,用途定乾坤】
除了房产,本案的债务处理也是一大亮点。
共同债务: 原告名下的中国银行贷款35万元,因被告参与了套现过程并实际取得部分款项,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各承担一半。
个人债务: 被告名下的农业银行贷款21万余元,因其无法证明原告知情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这提醒我们: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要随意在对方的贷款合同上签字,也不要随意出借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协助对方“套现”或“走账”,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很难撇清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