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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 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3-11-23 17:05:21
  今天,为大家分享一起

  关于劳动争议的真实案例

  我所黄洲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最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基本案情

  原告程某于2021年10月19日入职成都***公司,从事电商美工工作,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4500元/月,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1年12月,被告要求原告待岗,但仅向原告发放了2021年12月工资,之后未再向原告发放工资。2022年4月26日,被告注销了成都***公司。因被告未按规定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向被告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遂造成此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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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结果

  一、被告詹某、何某于2022年8月9日前向原告程某支付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共计10000元;

  二、程某自愿放弃本案其余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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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心得

  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原告在找到我们之前,自己已经申请过一次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被告公司注销了,原告不知如何继续处理于是撤诉,之后才找到我们。因为原告入职时间短,证据意识不强,加之公司管理不规范,导致原告手中证据较少,且本案涉及疫情期间停工停产等情况。因此,我方代理后定下的是调解为主、诉讼为辅的诉讼策略。我们通过调取原公司的工商档案,找到了该公司股东的身份信息,并将公司股东作为被申请人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郫都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我方便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我方多次与法院调解员及法官就本案情况进行沟通,请法官向被告进行释法说理,并给当事人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因双方存在一定的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我方请求法院进行现场调解,在法庭现场调解中双方陈述各自的意见和目前的困难,各方开诚布公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因疫情确实导致公司经营严重亏损,考虑到被告的困难,最终我方当事人做出了一定的让步,双方就达成了调解,被告也在达成调解当日向原告支付了全部调解款项。至此,从我们收到案件到当事人收到款项仅仅一个月时间,事情获得了圆满的解决。当事人也对案件处理结果满意,并向我所表达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