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28-0148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028-0148

首页>新闻中心 > 以案说法 > 5年前我全款买了套房,5年后竟成了“租客”?>新闻详情
5年前我全款买了套房,5年后竟成了“租客”?
发布时间:2025-09-01 11:28:28
买房是人生大事,切莫因轻信和侥幸踏入诈骗陷阱!法律是维权的利剑,也是警示的红线。愿每位购房者都能擦亮双眼,让法治为您的安居梦保驾护航!



 
#男子租房后1房多卖诈骗2000多万# #全款买房住5年后真房主找来了#
 
此前,江苏的肖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刘某自称有门路能低价买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经推荐肖女士相中了他推荐的一套经济适用房。肖女士在他拿来的一张空的购房合同上先签了字,并转了全额的房款。刘某称拆迁安置房要5年后才能办房产证,5年期满,刘某继续各种理由拖延。直到一名自称房主的人找到了肖女士要求她交房租。肖女士一头雾水,报了警。经查,上门索要房租的是真房主,刘某是租的房子,而肖女士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都是假的。案发后,刘某被抓获归案。经统计,刘某利用此方法诈骗了30多名受害人2000多万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
 
 
【案件复盘:一环套一环的诈骗陷阱】
 
1. 伪造身份,虚构房源:刘某谎称有渠道购买低价经济适用房,利用肖女士等购房者对“低价房”的渴望,虚构房源信息。
2. 伪造合同,骗取全款:伪造空白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诱使购房者签字并支付全款。肖女士在未核实产权的情况下,轻信刘某并全额付款。
3. 拖延办证,连环作案:以“拆迁房需5年才能办证”为由拖延,实则利用时间差将同一房产多次出售,骗取多人钱财。
4. 真相败露,法网难逃:真房主上门催租揭开骗局,刘某被捕后供述其通过类似手法诈骗3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
 
 
【法律分析:刘某行为如何定性?】
 
1. 诈骗罪成立,量刑依据明确
●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犯罪构成:
○ 主观意图: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房源、伪造合同,明显具有诈骗故意。
○ 客观行为:通过欺骗手段使购房者陷入错误认识,骗取巨额钱财。
○ 数额巨大:2000多万元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法院依法从重处罚。

2. “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
● 民事层面:购房合同因欺诈无效,受害者可主张返还房款、赔偿损失。
● 刑事层面:若卖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隐瞒房屋已出售、伪造产权证明),骗取多人钱财,构成诈骗罪。
● 典型案例对比:此前上海“一房六卖”、嘉兴“一房五卖”案中,涉案人员均因合同诈骗罪获刑,本案判决与此一脉相承。
 
 
【如何避免“一房多卖”陷阱?】
 
1. 核实产权,拒绝“口头承诺”:
○ 购房前务必通过房管部门查询房产证、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产权人身份及房屋状态(如是否抵押、查封)。
○ 警惕“低价房源”“内部渠道”等说辞,要求卖家提供真实产权证明,拒绝在未核实信息前付款。

2. 规范签约,留存证据:
○ 签订正规购房合同,明确房屋信息、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 付款时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保存所有交易凭证及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录音)。

3. 及时过户,避免风险:
○ 尽可能在付款后第一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房屋产权转移至自己名下。
○ 若因政策限制需延迟过户,应通过公证、抵押登记等方式保障权益。

4. 遇疑报警,法律维权:
○ 发现房屋存在产权争议或被多人主张权利时,立即停止交易并报警。
○ 若已受骗,及时收集证据(合同、转账记录、伪造文件等)配合警方调查,并通过诉讼追责。
 
 
【法治社会,莫存侥幸!】
 
房产交易涉及金额巨大,一旦上当受骗,往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购房过程中必须保持清醒头脑,遵循正规交易流程,核实房屋权属情况,谨慎支付购房款项,避免落入精心设计的骗局。对于声称能通过“特殊渠道”购买低价房的说法,更要保持高度警惕,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违反市场规律的“优惠”往往隐藏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