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风险需多方共治。家长需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游戏公司应筑牢技术防线,司法则通过责任划分平衡各方利益。唯有形成“家庭-企业-社会”协同机制,才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家庭财产安全。
【新闻概括】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案件。14岁初中生小李使用家长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在一年半内向某游戏充值552笔共计37万余元。家长发现后起诉要求退款。但在游戏公司看来,涉案游戏账号及支付账户均显示成年人,即小李的家长实名认证,充值行为应视为成年人操作,且公司已履行防沉迷义务,不应退款。最终法院查明,充值时间规律符合未成年人作息特征,认定系小李操作。法官指出,父母未妥善保管账户信息且长期未发现异常,显然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明显过错,这也是导致损失发生的主要原因;游戏公司实名认证流程过于简单,未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冒用身份充值。最终判定双方均有过错,游戏公司需返还充值款12万余元。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 充值行为主体认定:游戏公司主张账号及支付账户均为家长实名认证,充值应视为成年人操作;法院通过充值时间规律(如集中在放学后、节假日)及消费特征,认定实际操作人为未成年人。
2. 责任划分:家长未妥善保管支付账户、长期未察觉异常,游戏公司实名认证流于形式、防沉迷措施不足,双方均存在过错。
3. 退款金额确定:基于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游戏公司返还部分充值款(12万余元),家长自行承担剩余损失。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充值行为的效力与责任分配】
1. 未成年人充值行为的法律效力
○ 根据《民法典》第19条,8-18周岁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追认方有效。
○ 大额游戏充值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及认知范围,未经家长追认应属无效,游戏公司本应全额退款。
2. 家长监护责任的认定
○ 账户保管义务:家长作为支付账户实名认证人,未妥善保管账户密码,放任未成年人使用,构成重大过错。
○ 监督失职:长期未关注账户异常交易,未对未成年人使用电子设备、网络行为进行合理监管,直接导致损失扩大。
○ 法院判决依据:家长监护失职是损失发生的主要原因,需承担主要责任。
3. 游戏公司的义务与责任
○ 实名认证与防沉迷义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防沉迷规定,游戏公司应通过人脸识别、频繁交易监测等技术手段,识别并阻止未成年人冒用身份充值。
○ 责任认定:法院指出,游戏公司仅依赖家长实名认证,未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滥用,存在流程瑕疵,需承担部分责任。

【实务建议:如何规避风险与维权】
1. 家长防范建议:
○ 设置独立支付账户,避免与孩子共用;
○ 启用支付限额、交易提醒功能;
○ 加强对孩子使用电子设备、网络消费的监管,定期核查账户流水。
2. 游戏公司合规建议:
○ 强化实名认证机制,引入人脸识别、声纹验证等技术;
○ 设置未成年人消费限额与时段限制,对异常交易(高频、大额)进行弹窗提醒或人工审核;
○ 完善退款申诉通道,及时响应家长举证的未成年人充值争议。
3. 维权路径:
○ 家长需保留充值记录、监控视频、未成年人操作证据等;
○ 优先与游戏公司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充值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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