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猎奇”到“犯罪”的一步之遥
国家安全无小事,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在追求个人利益和网络关注度时,务必坚守法律底线,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男子直播军机行动被抓#
一天晚上,家住军用机场附近的陈某在家中闲坐,窗外突然传来异常密集的低空轰鸣声,他透过窗户观察到多架飞机在低空飞行。陈某察觉到这一动静后,出于对网络流量的渴望,他迅速在某直播平台开启实时直播,将窗外军机的动态画面公之于众。直播过程中,多名观众在评论区反复警示,提醒陈某“这是军机、不能直播、会泄露军事秘密、赶紧停播”等。陈某逐渐意识到所拍摄画面的军用属性及直播行为的敏感性。然而,面对持续攀升的在线观看人数和互动热度,陈某在“泼天流量”的诱惑下选择了无视风险,甚至在接到机场保卫部门电话警告后仍拒绝配合,并对保卫部门人员进行言语侮辱。持续近一小时的直播累计观看量超过2万人次,部队行动、飞机型号及军机起降时间等动态情况持续外泄,对我军事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经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核实,陈某在明知军事活动严禁拍摄和公开传播的情况下,仍有意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将军机飞行画面实时向公众传播。其直播内容经相关部门鉴定为军事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其以身试法“任性”直播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律解析:陈某的行为为何构成犯罪?】
1. 行为性质:故意泄露军事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规定:
关键点解析:
● “军事秘密”认定明确:军机型号、飞行轨迹、起降时间、训练区域等信息,均属于国家军事机密,受《保守国家秘密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多重法律保护。
● 主观故意明显:陈某在观众多次提醒、保卫部门电话警告后仍拒不关闭直播,表明其对行为的违法性有清晰认知,却仍放任后果发生,构成“故意”。
● 情节严重:直播持续近一小时,传播范围广,信息敏感度高,已对军事安全造成实质性威胁,符合“情节严重”标准。
2. 并非“无知无罪”:法律认识不能免责
有人为陈某辩解:“他只是想涨粉,不懂法律。”但我国法律一贯坚持“不知法不免责”原则。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涉及军事设施、敏感信息的拍摄与传播保持高度警惕。
【法律警示:这些“红线”绝对不能踩!】
1. 禁止拍摄、传播军事设施与活动
○ 机场、雷达站、导弹阵地、军港等周边区域属于军事禁区或敏感区域,未经许可的拍摄、测绘、直播均属违法。
○ 即使在非禁区内,若能清晰拍摄到军事装备、行动,仍可能构成泄密。
2.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互联网平台上的任何行为,只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都将被依法追究。
○ “流量”“热度”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
3. 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有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的义务。
○ 发现他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主动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量刑标准解析:五年起步的严重后果】
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在认定“情节特别严重”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 泄露秘密的等级和数量
○ 泄露行为持续的时间和范围
○ 造成的实际危害后果
○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
○ 事后是否采取补救措施
本案中,陈某在受到警告后仍拒不改正,甚至侮辱工作人员,主观恶性较大,可能在量刑时被从重考虑。
【守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窗外的轰鸣声,是国家守护者在默默戍边;屏幕前的直播,却可能成为泄露机密的“漏洞”。陈某的案例,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在国家利益面前,任何个人利益都必须让路。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要敬畏法律,更要心怀家国。真正的“流量”,不应建立在牺牲安全之上,而应源于责任、理性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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