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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难容!男子伙同他人撞死亲生母亲骗保!
发布时间:2025-10-27 14:19:27
“百善孝为先”,而本案却上演了一场“弑母”的人间悲剧。当利益的獠牙啃噬掉最后的亲情,当亲生儿子成为母亲死亡的策划者,这不仅是一场刑事犯罪,更是一次对人伦底线的疯狂践踏。


 
#男子伙同二人驾车撞死母亲骗保获死刑#【台州一#男子伙同二人驾车撞死母亲骗保#,一审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为了骗取保险金,男子伙同他人不惜制造车祸撞死自己的亲生母亲。台州市中院的一纸判决书,还原了这起违背人伦理法的“交通事故”。一审判决书显示,2023年9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九子村西边村路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名中年女子被一辆小型越野汽车撞飞至路边田地里,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宣告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徐某某符合交通损伤致颅脑损伤、胸部损伤等多发伤死亡。经警方深入调查发现,该起车祸系人为制造,实施犯罪的3人意图骗取保险金,其中1人为死者的亲生儿子。法院审理认为,该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动机非常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杨某某、卢某某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程某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该案于今年4月30日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另外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目前尚未宣判。
 
 
【法律定性:为何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本案中:
● 主观恶意极深:犯罪团伙事先预谋,精心策划,目标明确,为骗取保险金不惜弑母,动机极其卑劣。
● 行为方式恶劣:以高速驾驶机动车撞击被害人,手段残忍,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社会危害性极大。
● 共同犯罪结构:杨某某、卢某某为主犯,全程策划、实施犯罪,程某为从犯,参与辅助,依法区分主从责任。
法院认定,三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共谋实施故意杀人,严重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
 
 
【量刑标准及判决依据解析】
 
1. 主犯判处死刑的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
● 本案主犯杨某某、卢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策划并实施杀人行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完全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死刑适用标准。

2. 从犯获刑七年的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程某在本案中作用较小,依法认定为从犯,法院据此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3. 骗保目的加重处罚情节
●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以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等手段骗取保险金,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本案被告人行为还涉嫌保险诈骗罪,法院在量刑时一并考量犯罪目的,进一步加重处罚力度。
 
 
【法律警示与社会反思】
 
1. 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故意杀人是刑法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无论动机如何,均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骗保不是“捷径”,而是犯罪深渊。
2. 人伦底线不可逾越
本案被告人行为严重背离家庭伦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法院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人伦底线的坚决维护。
3. 共同犯罪责任分明
共同犯罪中主从犯区分明确,主犯将受到最严厉惩处,从犯也会依法追责,切莫因小失大、自作聪明。
4. 保险诈骗法律风险
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警示与反思】
 
● 切勿以身试法: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切莫因贪图不义之财铤而走险。
● 遇有法律难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理性面对经济压力,合法合规解决问题,才是正道。
● 社会共筑防线:保险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需加强协作,打击骗保、杀人等犯罪,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人伦道德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任何为非法目的践踏法律、违背人伦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日常生活中,如遇法律问题,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切勿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