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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6次离婚6次,五任前妻都是债主|警惕以婚姻为名的债务
发布时间:2025-07-25 17:45:09
【婚姻背后的债务罗生门】

近日,一则“39岁男子刘某15年间6次结婚6次离婚,5任前妻均成为其债主”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该事件不仅折射出婚姻中的情感与经济风险,更暴露出利用婚姻转移财产、制造债务的法律漏洞。
 
四川资阳男子刘某(1986年生)在2009—2024年间,通过婚恋平台伪装“成功人士”,锁定目标后快速结婚。婚后以“投资周转”“生意应急”等名义向女方及家人借款,借款时极少出具规范借条,资金多通过现金或无备注转账交付。待债务累积后,制造矛盾提出离婚。
警方调查发现,刘某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海王”,频繁更换女友,结婚、离婚的次数也异常之高。从2009年到2024年的15年间,他先后6次结婚、6次离婚,每段婚姻的持续时间都很短,最长不超过两年。更令人咋舌的是,除了第一任妻子外,后续五任及其家人都是刘某的债主。累计诈骗超200万元,资阳警方以诈骗罪对其刑事立案,法院一审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

【婚姻中的债务陷阱与破解之道】
 
1. 债务性质判定:个人债务VS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共同债务:需满足“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个人债务: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且未获另一方追认,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关键证据:
●?刘洋案件中,若女方能证明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如资金流向其个人账户、投资与其无关),可主张为个人债务;
●反之,若刘洋通过伪造共同投资协议、虚构家庭开支,可能涉嫌欺诈。
 
2. 离婚财产分割: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离婚时财产分割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女方因婚姻背负不合理债务,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举证债务非共同负担: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
●主张损害赔偿:若男方存在欺诈、转移财产等行为,女方可要求分割更多财产或精神损害赔偿;
●撤销恶意债务:通过诉讼确认债务无效,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3. 刑事风险:婚姻欺诈与诈骗罪边界
若刘洋以“结婚”为手段,虚构事实骗取女方财产,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警方调查时需重点核实:
●借款是否存在真实用途?
●是否存在恶意制造债务后迅速离婚的行为?
●女方是否因债务陷入严重经济困境?
 
【婚姻中的经济风险防范】
 
 
1. 婚前谨慎:建立经济透明度
●财产公开:婚前沟通双方经济状况,必要时签订婚前协议明确财产归属;
●债务审查:警惕对方提出的“共同投资”请求,核实资金用途与风险。
 
2. 婚中留证:保留关键交易记录
●大额转账需备注用途(如“借款”“赠与”),避免口头约定;
●保存聊天记录、合同协议等,证明债务非共同意思表示。
 
3. 遇险及时止损:法律维权三步走
●协商分割:通过律师谈判,明确债务划分;
●诉讼维权:向法院提交证据,主张个人债务豁免;
●报案追责:若涉及欺诈,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材料。
 
 
【婚姻不是“谋利工具”,法律不容恶意操纵】
刘某案暴露了部分人利用婚姻制度漏洞转移债务、侵害女性权益的行为。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严格遵循“共债共签”原则,同时保护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公众需警惕“闪婚闪离”背后的经济陷阱,如遇类似情况,建议立即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