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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壹偶元欠条该还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11-28 23:09:20

  酒后,文登一男子给邻居写下一张“壹偶元”欠条。但事后邻居持条要他归还一万元,这名男子却只认账“壹佰元”。近日,经文登、威海两级法院审理,这位写下“模糊”欠条的男子败诉,赔付邻居欠款一万元。

  2007年11月28日晚上,在文登市葛家镇某村村民李某家中,王某向李某出具了一张“欠条”,载明“今借到李某壹偶元,今天是2007年11月28日,最晚明年这个时候还清”。此后,围绕“壹偶元”究竟是多少钱,李某和王某多次争执,李某坚持认为字条上的真实意义应是“壹萬元”,但王某认为自己笔误,坚持只还“壹佰元”,去年2月,李某为此把王某告上文登法院。

  庭审中,王某辩称,“壹偶元”的欠条是他玩扑克、输了100元而给李某写下的,当时因为喝多了酒,把“壹佰元”写成了“壹偶元”。但是文登法院认为,王某没有写明借据内容,不能对欠条内容作出符合常理的解释,而且“万”的繁体“萬”与“佰”有很大区别,“偶”倒与“萬”字形更近,对王某的说法不予采信,判决他向李某支付1万元。

  王某不服,上诉至威海中院。二审法院审理期间发现,打欠条当晚,王某身上带有两三百元现金,而且王某常年经营海鲜,家中存有大额流动现金,这种身份背景明显与打欠条的事实不符。因此,于近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