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后是可以行政处罚,但一般的处罚顺序是就同一行为既触犯刑法又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则在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后,可以折抵刑期,因此一般在刑事判决后的行政处罚一般是对不同的行为作出的。
一、 刑事判决后是不是可以行政处罚
对被告人作出刑事判决后,还可以对其作行政处罚,因为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刑法》与行政法规。如果被告人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 刑事判决后多久送监狱
判刑后大概在上诉期、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送到监狱。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判刑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 刑事判决上诉期多少天
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期限是十天。根据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一条【上诉的方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