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两个月内侦查终结,最迟的超过三个月。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承担刑事诉讼中的被告有罪的举证责任。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等。
一、 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侦查终结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则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规定: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如果是自诉案件,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但人民检察院和自诉人收集证据时,必须采用合法的手段收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三、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的内容如下:
1.拘传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5.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