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不会提前通知家人,但犯罪分子被收监后监狱会提前五日通知家属,罪犯的非生活用品由监狱代为保管。判刑后的罚金缴纳方式是犯罪分子与法官联系,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一、 判刑提前几天通知家人
判刑不会提前通知家人。行为人被判刑之后法院不会通知家属,但是在其收监后监狱会通知家属,按照规定应当在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通知书。
按照法律规定罪犯在收监的时候监狱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对于非生活必需品,则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则予以没收。
在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
二、 判刑后的罚金怎么交
判刑后的罚金缴纳是犯罪分子或其家属先与承办法官联系,然后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或者可以直接拿着判决书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无法一次性缴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 法院判刑会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吗
法院判刑会根据检察院的量刑进行参考,但是不一定会按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