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28-0148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028-0148

首页>律师文集 > 刑事辩护 > 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为什么不会立案侦查?>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为什么不会立案侦查?
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为什么不会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23-12-19 09:42:48作者:

  派出所不立案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一、 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派出所不立案,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遇到不法的事情,大家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应当立案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情况,可以及时向上一级机关反映。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原告如果对派出所的立案不服从的是可以向同级的检察院进行申诉的。并且检察院有不进行立案的理由的,派出所需要在接到检察院通知的时候起七天内,说明不进行立案的原因,并且需要答复人民检察院。

  二、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派出所不立案

 

  三、 刑事案件立案后能不能撤案

  刑事案件能撤案。如果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经侦查机关调查后,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又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对案件进行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