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再审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2-27 09:33:10作者: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是先由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然后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再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最后作出相应的判决;不予受理的,则说明理由。
一、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如下:
1.提出抗诉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受理;
3.审理;
4.判决。
二、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特点如下: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三、 刑事诉讼法中提出再审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提出再审程序的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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