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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管辖部门是哪里?损害他人应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3-12-27 09:33:01作者:

  高空抛物管辖部门有,国土房管局,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财政局等。不过,如果发生高空坠物后想要维权并不能直接去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需要报案的,先通过派出所的调查确认侵权人之后,然后自己再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一、 高空抛物管辖部门是哪里

  高空抛物管辖部门有:

  1.国土房管局

  负责牵头全县高空坠物防范与管理工作,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方案,综合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召开处理复杂问题的联席会议。负责业主大会活动的政策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单位和业主开展高空坠物防范和管理工作;对已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需要使用该资金进行排危的,启动紧急使用程序及时拨付资金;负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小区防高空坠物的监督管理。

  2.城乡建委

  负责从建筑设计上严格把关,规范建筑物外墙、窗台、阳台挂件、空调机位等设置;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执行建筑规范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认真履行乡镇规划职能,从规划层面把好乡镇建筑防高空坠物关口;按照“两防”等建筑施工安全要求,严防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负责牵头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从源头控制建筑物外墙瓷砖的应用;负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设的建筑的防高空坠物的监督管理。

  3.县规划局

  负责查处管辖区域范围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4.县财政局

  负责为开展高空坠物防范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将经费纳入相关单位的财政预算。

  二、 高空抛物损害他人应由谁承担责任

  高空抛物损害他人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管辖部门
三、 高空抛物砸伤人物业有责任吗

 

  高空抛物砸伤人不属于物业有责任。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