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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立案会有案底吗?立案可以销案吗立案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2-27 09:33:57作者:

  公安立案不一定会有案底,若是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具有犯罪事实并侦查后移交人民检察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刑后,便会留下案底;若没有被判刑就不会留有案底。

  一、 公安立案会有案底吗

  公安立案是否留下案底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立案后,若公安机关不认为是犯罪并撤销案件,或者检查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撤销,或法院宣告无罪,那么行为人将不会有犯罪记录;

  2.如果经过法院判决被认定为有罪,则有犯罪记录。

  二、 立案后可以销案吗

  立案后一般不可以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立案会

 

  三、 公安局立案程序

  公安局立案程序:

  1.问明情况,制作笔录;

  2.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