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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方通报司机猥亵女乘客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吗?
发布时间:2024-01-26 09:58:06作者:

  近日,四川警方查处一起猥亵他人案。违法行为人何某驾驶出租车行至乐山市市中区学道街附近时,对准备下车的女乘客实施猥亵。那么,该司机猥亵女乘客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吗?

  强制猥亵妇女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志,强制猥亵女性,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一)强制猥亵妇女罪的成立要件

  1、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方面要件:

  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3、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方面要件: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二)猥亵罪与一般猥亵的区别

  1、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综上所述,该司机猥亵女乘客的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也未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猥亵,只属于一般的猥亵行为,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