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很多律师不愿参与刑事辩护,视刑事辩护为畏途。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存在着很大风险。世界很多国家都有关于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的立法规定,而我国法律却没有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的明确规定。鉴于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司法现状,赋予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有一定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近年来,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沦为被告,而锒铛入狱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导致我国很多律师都不愿做刑事案子,认为刑事案子风险太大。由此导致目前我国律师刑事案件参与率急剧下降,“据北大法学院陈兴良教授提供的数字,目前中国有70%以上事关被告人生死攸关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介入。”1这种情况当然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维护,也不利于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更谈不上实践宪法的有关规定,保护人权了。因此,借鉴世界其他国家赋予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的做法,结合我国目前的立法和司法现状,赋予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有其十分的必要性和一定的迫切性。本文通过对设立我国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制度的必要性分析,在借鉴其他国家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设立我国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制度初步构想。
一、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的概念及特征
律师的刑事责任豁免权是指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其提交的证据以及在法庭上的辩护发言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此项权利目前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承认,并成为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和降低自身执业风险的有力保障。它主要有以下特征:
1、律师的刑事责任豁免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参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参与仲裁活动不享有此权利。
2、律师刑事责任豁免的范围仅限于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言论和活动。这一特征表明,并非对律师的所有行为都适用豁免制度。实际上,律师可以成为普遍刑事犯罪的主体,如律师可以成为杀人罪、伤害罪、行贿罪等罪的主体,但不应规定为特殊犯罪的主体。
3、律师的刑事责任豁免只适用于刑事责任,不包括律师在刑事程序中因刑事辩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对于律师是否承担民事责任要依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来确定,而行政责任应由律师管理部门确定。
二、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的国际视野
(一)各国对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的立法规定
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都有明确规定,如英国,法国,卢森堡,日本,美国,德国等。英国法规定:律师在执行职务时,对第三者不负诽谤的责任;出庭律师在处理诉讼案件时,有不负疏忽责任的权利。法国有一项不成文的法律:不能在律师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