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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和量刑标准介绍,有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2023-12-05 09:19:11作者:

  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和客观上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 寻衅滋事罪的额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4.客观要件: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

 

  三、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形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