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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应如何处理债权债务?法定理由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2-12 17:34:06作者:

  合同解除后处理债权债务的方式是合同未履行的要终止履行,如果是已经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等。

  一、 合同解除后应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债务处理方式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包括: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导致对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债务

 

  三、 合同解除如何约定异议期

  找法网提醒,合同解除约定异议期是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