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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下落不明,应该怎样提起诉讼?诉讼费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4-01-10 09:39:38作者: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提起诉讼的程序是携带起诉状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法院对于被告不出庭的处理是缺席审判。需要注意的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一、 债务人下落不明应该怎样提起诉讼

  债务人下落不明应该如下提起诉讼:

  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要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务人下落不明

 

  三、 欠款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