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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问题?财产协议可以公证吗
发布时间:2024-01-10 09:41:05作者:

  分手后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问题的方法是判断分手后当事人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债务是否归属于共同债务,若归属于共同债务,则需要当事人共同偿还,若不是归属于共同债务,则是当事人一方偿还。

  一、 分手后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 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分割按照什么原则分割?

  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2.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对财产的取得均有贡献,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

  3.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同居期间的债务

 

  三、 同居期间财产协议可以公证吗

  同居双方可以进行财产公证。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