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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债不还的个人如何选择最佳的起诉方式?
发布时间:2023-12-05 09:55:31作者:

  对于欠债不还的个人最佳的起诉方式是撰写起诉书后向法院进行提交,法院在立案后择期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欠钱不还的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的。

  一、 对于欠债不还的个人如何选择最佳的起诉方式

  对于欠债不还的个人选择最佳的起诉方式是: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欠钱不还的诉讼费谁承担

  欠钱不还的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欠债不还个人

 

  三、 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