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可分为四种方面,包括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民法典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有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植物新品种等。
一、 保护知识产权可分为哪些方面
保护知识产权可分为四种方面: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
2.行政保护。
3.司法保护。
4.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
二、 民法典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的范畴就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三、 知识产权侵权时效为几年
知识产权侵权时效为3年。且一般自权利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起诉的,若认定侵权行为仍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