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并且不同的权利类型保护的期限也不同。如果是著作财产权的,则保护期限是50年。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商标权等。
一、 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是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
且不同的权利期限不同。例如,著作权中,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外,其他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二、 知识产权的内容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如下:
1.专利权,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专利权人具有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2.商标权,包括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标权人负有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3.著作权,包括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

三、 知识产权维权的方式
进行知识产权保护,首先通过行政保护,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版权局对其侵犯产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次通过司法保护,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再次通过网络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